东区检察院聚焦三个维度精准发力 做实行刑反向衔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来源:
2024年以来,东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通过深耕“个案”治理激活社会“大治理”效能,持续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内外协同畅通衔接渠道 为打通行刑反向衔接内部衔接障碍,建立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紧密协作、协同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制发《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本院不起诉案件移送流程及需移送材料,确保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第一时间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案件移送率达100%,有效奠定内部衔接坚实基础。畅通外部衔接渠道,与成都市新都区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协作机制》,明确涉异地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有效破解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难题,通过凝聚两地衔接合力,成功办理一起涉知识产权跨区域综合履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该案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实质审查精准把握“可处罚性” 反向衔接的核心在于精准识别“可罚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必要性与适当性。为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程序,精准把握对被不起诉人的“可处罚性”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我院组建由分管检察长牵头、行政检察检察官参与的办案团队,充分发挥领导统筹协调作用,为疑难案件办理及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提供有力支持。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可处罚性研判工作办法》,重点针对刑事检察部门意见不一、需要向异地提出检察意见、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不明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用好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听证制度,加强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可处罚性研判,确保提出检察意见的精准性。2024年以来,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3件,对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90件,推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90人,有力推动法律责任精准落实。 跟踪问效织密监督闭环 为提升行刑反向衔接中检察意见的采纳率与落实效率,着力构建全流程覆盖、动态化跟踪的检察意见问效体系,确保意见落地见效。强化沟通前置,在制发检察意见前,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行政处罚管辖权、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有效提升检察意见的采纳率;动态跟踪问效,与东区司法局达成监督共识并签署工作备忘录,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沟通衔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与司法局同步跟进后续处理,确保检察意见落地见效;强化刚性监督,对于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采纳或者怠于履职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在办理刘某某销售伪劣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中,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意见书后未对当事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并回复,本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实现“罚当其责”。
|
Copyright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30022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