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10周年回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来源:
2024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地10周年。10年来,东区检察院坚持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自觉发现、主动救助融入司法救助全过程、各方面,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落到群众“心坎上”。
主动为群众“多走一公里”
微芒成炬,10年守护。10年来,在司法关爱下,司法救助如同一缕缕温暖的阳光,照亮那些处于困境中人们前行的道路。 2021年4月,一对彝族老夫妇用“司法救助暖人心”这句话向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表达感谢,这短短7个字既是阿吉夫妇心底最深处对检察机关的认可,也是对三次往返共2000多公里的办案组的最大鼓励。 雪中送炭,最暖人心。 2004年,彝族老夫妇23岁的儿子小阿吉在攀枝花打工遇害,被害时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妹妹,父亲又常年疾病缠身,小阿吉被害后,家里失去主要收入来源,陷入困境。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阿某在逃亡16年后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但却没有赔偿能力。获悉这一情况,东区检察院办案组一行前往被害人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进行调查走访。实地走访发现,被害人家中仅有一个火坑、一张床,一件像样的家具电器都没有,生活极度拮据。为解燃眉之急,东区检察院发动全院干警捐款,并按救助政策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 这是10年来,东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在办理古某司法救助案中,古某父亲意外身亡,母亲接连被害身亡,与80多岁的爷爷相依为命,失去了生活来源。考虑到爷孙俩居住在德阳,且一直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办案组一行又远赴德阳实地走访、开展救助,并主动协调当地乡村振兴局、村委会为“一老一小”争取民政救助,对其家庭进行长期帮扶救助,防止被救助人因案致贫,实现一次性救助与长期帮扶的有效衔接。 小案不小办,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件件关乎民生福祉,件件都是要紧事。10年里,东区检察院坚持司法权威与温情并存,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司法救助这项民生工程送到群众“心坎上”,切实提升民生“温度”、群众幸福指数。 12月20日,攀枝花再次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在东区检察院检察官眼里,上门司法、扶危济困,主动为群众“多走一公里”就是“家门口”幸福感的具象化。 这份司法温情的传递,在“暖暖花城”已经延续了十年。
既“救当下”更“利长远”
司法救助工作是连接困难群众的“连心桥”,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它给困境中的人送去一缕光,点亮“折翼人”的心房,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而检察官,就是黑夜里的“点灯人”,为踽踽独行的困境群众照亮希望、传递力量。 “杜叔叔,入职了我一定会努力工作,不辜负您的期待。”不久前,就业不顺的小罗在东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协调帮助下,找到了工作,开始了职场生活。小罗是2018年一起性侵案件中的被害人,因父母离异又遭受侵害,让她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从帮助小罗回归校园到指导就业实习,从日常的生活补贴到长期的关怀鼓励,长达6年的时间里,检察官持续跟踪回访,根据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给予援助,助力被害人生活回归正轨、健康成长。 病人之病,忧人之忧。谈起此事,检察官说:“从事司法救助工作已经6年了,有时候能帮一点就力所能及地帮一点,既然答应了,就要一帮到底。” 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人的起点,把“一救了之”变成“一帮到底”,救到要紧处,助在心坎上,这就是“点灯人”司法为民、匡扶正义的职责所在。 在认真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检察官也在思索新的问题:传统的救助方式杯水车薪,如何更好地发挥大数据作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促进司法救助制度成果惠及更多涉诉困难群众? “针对受害者对司法救助缺乏了解,主动申请意识不强,人工筛查司法救助线索效率低、耗时长等情况,我们加强了大数据平台的应用……”近日,检察官又在探索控告申诉数字检察工作的新模式。 据悉,东区检察院通过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困难群体数据池,运用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等数据与特殊困难群体等数据进行实时碰撞,筛查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27条,经进一步分析研判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件开展了救助,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脱离困境,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自身工作,答好“人民至上”的考题至关重要。 洗耳听民声,俯首解民忧。1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安徽调研时强调:“基层检察院直面司法办案、直面矛盾纠纷、直面人民群众,是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检察官要走到群众家门口,检察工作要做到群众心坎上。” 近年来,东区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暖心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依法高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其中,既有打破地域壁垒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的有益尝试;又有与妇联、民政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的多元救助机制;还有针对特殊未成年人给予精准救助和心理关怀的生动实践。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东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件,发放救助金58.1万元。 在今年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东区检察院积极融入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围绕民生热点和重点人群因案施策,为最“揪心”的群体送去最“暖心”的守护:救助困境妇女、儿童、老年人9人、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4人。 一声感谢,一面锦旗,一桩又一桩的惠民实事,司法救助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小窗口”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检察机关把党的关怀温暖送到群众身边,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基层检察院作为‘三个管理’的执行者、实践者,应回归本职本源、发挥实干之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天玲表示。下一步,东区检察院也将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残疾人、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不断探索数字赋能司法救助工作的新路径,努力将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建强建好,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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