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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工作中轻罪治理创新(模式)研究”主题学术研讨会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来源:   
  

  近日,攀枝花人民市检察院举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工作中轻罪治理创新(模式)研究”主题学术研讨会,聚焦当前我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背景下轻罪治理工作难点堵点问题,从理论和实务层面展开深入探讨,着力汇聚检察机关、法学院校、律师行业、企业等各方智慧,摸索出打造检察机关轻罪治理样板的最优路径。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县(区)院分管领导,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代表参加研讨会,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挂职)、攀枝花学院教师邱士辉主持研讨会。

  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但镗宏出席会议并致辞,他指出,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是攀枝花市继“三线建设”之后又一重大发展机遇,检察机关当前围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开展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工作,但如何做得更好、更精准需要进一步探索。我国已进入“轻罪时代”,轻罪治理是检察机关需直面的问题,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

  冯平(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希望进一步加强检企联动,在知识产权保护、护航民企创新以及搭建协作平台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为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作出新贡献。

  王万琼(攀枝花学院法学院教师、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助于保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互动协作。希望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积极开展涉案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并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遵循“效益刑法观”和“比例原则”。

  罗仲奎(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现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广泛适用于轻罪案件办理,有以下两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应当摈弃“重刑主义”和“有罪推定”的习惯性思维;二是轻微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比较模糊,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应当谨慎,即使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也不意味着被告人或者辩护人绝对不能够做罪轻或者无罪辩护,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权和辩护人的辩护权应当得到实质性保护。

  蔡宏图(攀枝花学院法学院教授、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如何推进轻罪治理,首先要转变司法理念,检察官办理案件时应当跳出案件本身,把监督办案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中考量,自然会实现良好的办案效果。其次是检察机关应当秉承“无罪推定”和“出罪”思维,准确把握轻罪的犯罪实质,精确认定轻罪。再是轻罪案件即便其刑罚不重,但是仍具有严重的附随后果,可以尝试推进建立前科消灭或者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张婧(攀枝花学院行政管理学教师):法律的底线逻辑在于“原则加例外”,而且重点在于其中的例外,轻罪治理就是其中的例外。检察机关开展轻罪治理工作需加大公开透明度,以增强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

  刘书生(攀枝花学院行政管理学教师):从系统视域下探讨轻罪治理研究可以从要素、结构、功能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要加强司法机关开展轻罪治理工作的内部关系协调,注重解决不同机关的权限协调问题。二是注重前移治罪端口,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轻罪治理,关注潜在犯罪人并开展针对性预防。三是开展“一站式”办案和多元化社会救助,可利用公益或慈善组织对轻罪犯罪人提供救助。

  符裕华(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基于政治部的职能定位,关于轻罪治理有以下思考:将轻罪治理纳入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院的督导工作之中,并结合“五强基层院”建设,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借助“检而言之”大讲堂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各部门强化一体履职,协同推进轻罪治理工作;适时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优秀办案团队的评比;加强对轻罪治理主要考核指标的强化督导。

  许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察、检企、检律、检校四个方面发表观点:目前轻罪治理工作尚无固定工作模式,各县(区)院要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根据辖区犯罪特点和现实条件探索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检企双方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改造、再生,在办案中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注重检企合作平台搭建,形成检企互动良好局面;检察人员和律师同属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应当重视律师法治“吹哨人”的角色、作用,构建良好检律关系;深入开展检校合作,共同探讨轻罪治理创新,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交流、深层次合作。

  董兴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市检察院以助力营造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务实管用的“检察护企”工作方法,已经形成16个方面47条具体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段天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与会学者提出的“治理前移”和“一站式办案”工作同公益诉讼检察在治理思维和治理效果上有异曲同工之处,均侧重预防与前端治理。就“检察护企”专项活动而言,我市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保护活动,特别是加强对集体性知识产权的保护;针对企业员工遭受电信诈骗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在尝试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并探索引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

  刘文娟(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西区检察院针对轻罪案件建立了“一站式办案机制”,并以预防盗窃罪再犯为契机,与社区加强合作,强化对犯罪人的社会矫正,以达到对盗窃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希望能够增强与本地高校学者的沟通交流,就“治理前移”工作进行创新探索。

  宋爱芸(仁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仁和区检察院根据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高发的特点,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志愿服务机制,并将其纳入对该类犯罪嫌疑人量刑或不起诉的考量因素。

  龙天军(米易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米易县检察院在轻罪治理方面,首要在于突出宽严相济理念,根本在于坚持人民至上,重点在于做实诉源治理。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打好轻罪治理“组合拳”:精准治罪、审慎起诉,听证释法、公正透明,反向衔接、惩治并重,公益服务、教育宣传,训诫悔过、化解矛盾,检察建议、延伸治理。

  刘鹏(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中国已经进入轻罪时代,但严苛的犯罪附随后果却使得刑事法律不再坚持原本设想的“严而不厉”,而偏向于“既严又厉”的方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能动司法观来弥补积极刑事立法观的不足,以应对轻罪治理中的难题。具体来说,需要强化公众对刑罚的感知力,以预防犯罪的发生;坚持实质解释论,畅通出罪机制;转变公众的观念,消除社会上的歧视现象;构建前科消灭制度,以解除犯罪后果给轻罪犯罪人带来的沉重“枷锁”。

  龙世冬(盐边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最高检在近期举办的轻罪治理培训上,进一步强调了轻罪治理工作的时代性、重要性、必要性,体现了法随时转的必然要求;指出“三个善于”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路径和方法,做好轻罪治理工作是深入践行“三个善于”以及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工作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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