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检察院用“听证”解“争议” 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来源:
小井盖不起眼,管起来却不简单。因权属复杂,它们分属于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房产(物业)、电力、电信等部门,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补缺修复不及时等因素,导致窨井枯井“吃人”事故频发,威胁群众的“脚下安全”。
“这条路上有井盖破损,晚上出行很不安全,请有关部门管一管。”2021年9月22日,公益随手拍平台上收到的一条群众举报引起了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东区检察院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辖区部分道路上存在窨井盖破损、排水沟盖板缺失的问题。该院随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补缺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然而,由于道路管理维护权限归属的分歧,该检察建议未得到及时落实。
为有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辖区窨井盖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10月22日,东区检察院就该案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邓天玲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监督员、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听证。
“窨井盖的权属单位是谁?行政监管部门是谁?应当如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围绕“窨井盖”破损威胁到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这一主线,提出本次听证会需解决的问题,各参会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听证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发表意见。“小井盖关乎大民生!”听证员结合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发表了看法并提出建议。随后,市区主管职能部门对涉案“窨井盖”的监管任务进行了认领,表示会后将根据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同时作为行业牵头部门,将统筹协调各职能单位切实履职,深入推进对窨井盖的综合治理。
此次公开听证,东区检察院有效借助“外脑”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不仅明确了涉案路段“窨井盖”的权属单位、行政监管部门以及东区辖区范围内“窨井盖”的行业主管部门,更以“听”得见的方式把群众脚下的“小事”办成让群众放心的“大事”,有效提升了检察公信力。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持续对本案进行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窨井盖的整治,切实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坚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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