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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雪雁等四名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来源:  
 

关于对张雪雁等四名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张雪雁同志为法警队教导员兼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超同志为政治部副主任(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毛兴伍同志为司法警察大队队长(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陈婧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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